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印务中心大楼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502-440111-04-01-63258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号。
2.2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于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印务中心大楼楼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1,000KWP(以实际测量设计安装并接入电网为准),采用人字式棚架方式安装(楼梯间等高于天面地面地方采用平铺式),棚架立柱顶端高度最低 2.2 米,最高 2.8 米,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发电模式,光伏电缆从屋顶中段热水器旁管井走下汇集到一楼低压电房门前,拟通过380V低压并网,共计1个并网点,1面光伏并网柜。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整体设计、采购、施工,包括现场勘察、方案设计并出具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的选型、采购、运输及保管、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包括屋顶交付协调工作;包括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总承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包括出线并网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供电系统的方案报批及并网验收等服务(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包括保护定值计算),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建筑结构及电气的安全性要求,并出具安全复核报告;各项手续办理(备案、施工许可、电力质检验收、安全用具检验等);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并根据本项目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本合同项目的保修,工程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目的。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项目计划工期为:项目总工期计划9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实现全容量并网。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
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27.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可分别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拟派人员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3.4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1个或以上建设或投资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电子版应当附上采用 WORD/PDF 格式制作的扫描件;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查询方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查询企业状况,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09:00至12:00,14:00至17:00),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支持微信或电汇)
4.2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办理获取文件手续(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购买即可),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18814141816@163.com,线上缴费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扫描件1份(详见公告附件);
(2)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1份(详见公告附件一)
4.3招标代理负责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企业信息登记。未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投标登记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 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U盘递交时间:2025年4月1日9时15分至2025年4 月1日9时3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U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5开标室。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开标时间:2025年4 月1日9时30分。
注:投标人可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即可查询,并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dgzrb.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30楼
联 系 人:谢工、林小姐
电 话:13560366344,02088630056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负责人:谭伟杰、唐苏辉、范权鑫、巫克纯、宋晋刚
联 系 人:谭工
电 话:020-38903217(转911),18814141816
电子邮箱:18814141816@163.com
监 督 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30楼
电 话:02088630056
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