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大厦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粤传媒大厦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目前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粤传媒大厦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建设单位: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单位: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琶洲A区AH040246地块

五、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4432㎡,总建筑面积81712.9㎡,其中地上面积59945.5㎡,地下建筑面积21767.4㎡。建筑物层数:为1~5层为商业,6~32层为办公,建筑总层数地上32层,地下层数:5层地下室。建筑物高度(建筑高度等于室外地坪到女儿墙高度148.10m(不大于150m)。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承包方式:按照合同约定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及说明实行专业工程承包,即包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垂直绿墙、景观水池喷泉及控制系统深化设计、施工单位负责复核所有园林范围内的机电井盖,并按设计要求出具综合井位图,负责井位优化方案)、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绿化种植与成活养护、包对本工程相关的其他相关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及配合服务、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交工资料。

本工程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以及预算包干费总价包干方式。工程量按经发包人认可的竣工图纸及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如原图纸上有的项目,因变更不予施工,则相应在结算时扣减。综合单价已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及说明所需的相关费用,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管理、包施工图深化设计、包施工方案论证,包对本工程相关的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服务、包总包配合费(总包配合服务费为中标价的3%)、包验收(含整体验收)移交、包联合调试、装卸费,仓储费及其他临时在外的存储费用、运抵费、安装费、升降费及固定费,处理费,监管费,内外部管理费用,利润,加班费,材料市场价差(合同另有约定除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费用,劳动保险金及其他由承包人向政府缴纳的保证金,工伤保险费,风险费,水电费,治安、消防、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因进行工程所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所交纳的任何收费,民扰及扰民费,试验费(第三方检测的除外),以及其他为按时按质完成合同所规定工作的除措施费外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不论图纸、规范、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有没有说明。除非合同另有其他明确约定外,该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2)施工范围:依据招标文件、图纸(包括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园林施工图深化设计(经发包人及设计院的确认)。

2)园林相关电气设备和泛光照明(含配电箱、灯具、线管预埋、线缆);给水(泳池、绿化喷淋、水景、清洁);排水(泳池、道路、绿化种植区);绿化种植、防雷接地、坐凳等;

3)清洁开荒;

4)配合其他专业开孔开洞及收口或恢复;

5)发包人书面委托的其他工程。

6)承包人作为专业工程承包人纳入总承包人的管理,服从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人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

上述所描述的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承包人应参阅合同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根据本合同所需进行施工的工程包括合同文件、合同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显示的一切项目。承包人有责任现场踏勘,细阅合同图纸及工程技术要求,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清楚了解。此外承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合同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

7)本工程绿化种植成活养护期1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绿化种植(或苗木)成活期养护包括但不限于中耕施肥、整地、拔除杂草、整形细剪剥芽、补换苗、防病虫害、树桩绑扎、加土扶正、钩除枯枝、环境清理、垃圾清运、地勤安全、洒水、灌溉排水、设施维护等工作。苗木成活养护期内,若苗木有生长不良,出现严重病虫害、枝叶枯黄脱落(有三分之一叶子因病虫害残缺或枯黄脱落)、树木枝干折断等现象而影响外观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0天内免费补(换)种相同规格的合格苗木。苗木施工期养护已包含在苗木种植工程中。

3)招标控制价:叁佰柒拾肆万肆仟肆佰伍拾壹元肆角肆分

(小写): 3744451.44 元。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49.630096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2)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退休人员不得作为参加本项目的人员。

九、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 11  24 2021年 12  15 日在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hwjl.com)、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gdgzrb.com)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公布。

2、投标人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能有效参加投标。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 年 11  2400 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 12  15 10时00分

4、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 12  15 10时00分。

5、开标地点: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59号柏朗奴商务大厦西座402房)。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 11  24 日至2021年 11  30  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59号柏朗奴商务大厦西座402房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交以下资料(装钉成册),投标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一、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59号柏朗奴商务大厦西座402房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20-38480330

传真:020-28817553

E-mail:gdhwjl@163.com  

网址:http://www.gdhwjl.com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不分包(劳务分包除外),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果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新规的,我司承诺按最新规定执行,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