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主楼消防改造及修复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主楼消防改造及修复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31203680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371500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粤传媒)
监管电话: 020- 8116392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瑞边村。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瑞边村,为一栋7层建筑:首层为大堂及中西餐厅,二层为中餐厅贵宾房及KTV歌舞厅,三至六层为客房,七层为会议厅。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1)包括对消防系统整改方案设计图纸,并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根据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案进行消防改造施工。
(3)对室内设置不规范的消防栓进行改造。
(4)对3至6楼的客房大功率电线线路增容。
(5)配合消防改造工程进行的装修修复工程。
(6)对7楼电影院进行改造,并申请更改使用性质为会议室。
(7)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须经政府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招标范围:主要是针对主楼各层的现有消防各系统进行的全面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问题的地方进行维护或修复,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补充,最终能达到消防验收合格,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4、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 380 万元。
本工程最终结算以建设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审核单位审定结果为准,结算金额不高于投标金额。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2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30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含本日,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备标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地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2号珠江规划大厦22楼招标代理部)。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附件二);
2.3、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图纸资料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收据凭证
九、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7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代收。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且在有效期内: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拟派的施工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消防设施工程。上述施工业绩指已竣工工程(竣工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报告;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及按照附件一-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承诺书。
10、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不得同时在同一招标中参与投标,若被发现,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同时通过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所有设计方案,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
十四、工期
本项目工期90日历天,包含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工程。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18312036806;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gzrb.com)。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主楼消防改造及修复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31203680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371500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粤传媒)
监管电话: 020- 8116392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瑞边村。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瑞边村,为一栋7层建筑:首层为大堂及中西餐厅,二层为中餐厅贵宾房及KTV歌舞厅,三至六层为客房,七层为会议厅。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1)包括对消防系统整改方案设计图纸,并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根据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案进行消防改造施工。
(3)对室内设置不规范的消防栓进行改造。
(4)对3至6楼的客房大功率电线线路增容。
(5)配合消防改造工程进行的装修修复工程。
(6)对7楼电影院进行改造,并申请更改使用性质为会议室。
(7)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须经政府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招标范围:主要是针对主楼各层的现有消防各系统进行的全面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问题的地方进行维护或修复,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补充,最终能达到消防验收合格,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4、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 380 万元。
本工程最终结算以建设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审核单位审定结果为准,结算金额不高于投标金额。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2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9月30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含本日,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备标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地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2号珠江规划大厦22楼招标代理部)。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附件二);
2.3、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图纸资料费: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收据凭证
九、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7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代收。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且在有效期内: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①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拟派的施工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消防设施工程。上述施工业绩指已竣工工程(竣工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报告;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及按照附件一-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承诺书。
10、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不得同时在同一招标中参与投标,若被发现,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同时通过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所有设计方案,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
十四、工期
本项目工期90日历天,包含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工程。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18312036806;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gzrb.com)。
招 标 人: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日 期:2017年9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人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一-1:
投标申请人承诺书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一、我方没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二、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人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一-1:
投标申请人承诺书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一、我方没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二、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 |||||||||
设计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资质证号 | |||||||||
安全员 |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
招标人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