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粤传媒大厦土方清表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粤传媒大厦土方清表工程
二、招标控制价:980000.00元。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粤传媒大厦土方清表工程。
2、项目内容: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粤传媒大厦土方清表工程工作。包括:粤传媒大厦项目现场土方清表,将现状(绝对标高约12.5米)土方降低至绝对标高9.00米,清运土方约15812立方米;东西两侧边坡支护及现有围栏拆装(安装在东西两侧坡顶)等招标方要求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工程位置:海珠区琶洲街道琶洲A区AH040246地块。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投标价格应包括:
(1)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范围内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和安装、运输、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用、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2)施工和安装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过程中损耗、额外材料、局部设计费等);
(3)按规定需完成的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关费用;
(4)报价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如有)及施工规范等文件资料,完成粤传媒大厦土方清表工程工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即按中标价包设备、包施工、包材料、包余泥排放、包保险、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环境卫生、包敷设等。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利润和税金、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变化风险、包验收、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5)投标人需自行对本项目周边环境进行调查,充分考虑在施工期间因交通管制、出土方案改变及因各种原因可能造成行政部门处罚而增加的成本,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该成本。
6、施工单位需保证按照本工程施工项目内容和招标图纸要求施工,相关技术参数符合现行相关标准。
7、工期要求:甲方开工令发出后 40 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施工并通过验收。因天气、环境、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相关损失,承包方均不得向发包方索赔,且工期不顺延(经甲方同意除外)。
8、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应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9、承包范围: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粤传媒大厦土方清表工程工作。包括:粤传媒大厦项目现场土方清表,将现状(绝对标高约12.5米)土方降低至绝对标高9.00米,清运土方约15812立方米;东西两侧边坡支护及现有围栏拆装(安装在东西两侧坡顶)等招标方要求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包设备、包施工、包材料、包余泥排放、包保险、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环境卫生、包敷设等。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利润和税金、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变化风险、包验收、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10、付款方式:
合同价按中标价签订。
(1)自本项目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在发包人签发开工令并将现场围栏拆除安放整理完毕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预付款;
(2)工程完成至余方清运完毕及场地平整后,承包人凭发包人确认的工程进度表,发包人向承包人办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的工程进度款;
(3)项目施工完成后,承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收到验收合格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办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5%的工程进度款;
(4)承包人提供结算报告后(需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审核),且通过发包人终审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办理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结算价的5%作为项目质保金。
(5)项目质保期6个月(自验收合格日起计算),质保金在质保时间满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无息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6)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承包人需提前向发包人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风险和安全责任。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16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递交标书时间2017年7月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2017年7月4日10时00分开标评标。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证书;
(3)项目专职安全员及相关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项目须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现场报名。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资质证书除外)。
六、招标文件费及相关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经理。
6、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市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投标人有专门的余泥排放场地,且合法合规,并提供相关能容纳本项目余泥排放量的有效证明。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以上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gdgzrb.com/;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http://www.gdces.com/ 同时公布,本项目如有修改或补充公告,均以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http://www.gdces.com/ 网站公布为准。
十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平均值评分法。
十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楼(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36234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