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大厦写字楼大堂加装空调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2025-07-14

附件1.粤传媒大厦写字楼大堂加装空调项目采购文件0714.docx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粤传媒大厦写字楼大堂加装空调设备项目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完成粤传媒大厦写字楼大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的空调内外机、配备控制器、电表等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满足大厦日常办公及粤传媒大厦写字楼大堂的冷暖调节需求。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449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报价人须具备:(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此3项资质文件均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报价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应为报价人在册人员(须提供报价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的证明)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官方网页截图(确保可核验),且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有重大未了结债务纠纷。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12:00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12:00


十、其他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449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二)关于报价和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报价人报价为含税包干价,涵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运输、安装、人工、材料费、税费、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涉及本项目各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提供专项发票。
2.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所列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清晰扫描后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粤传媒官网(http://cg.gdgzrb.com/cms/)-新闻中心-采购信息-询价事项栏目对应项目以附件形式上传。
(注:报价供应商登陆粤传媒官网https://cg.gdgzrb.com/cms/完成注册进驻后才能上传响应文件)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8630056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第30层


                           采购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14日